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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使《书记官专业》的教育和教学更加科学合理,更加符合社会实践的需要,根据学院的要求,法律系特别邀请了我市司法机关的一些领导、有多年书记员工作经验的一些专家和一些了解熟悉这方面工作和技能的专家,组成书记官专业专家指导委员会,对我们的工作进行指导和帮助。
2005年3月27日上午,法律系在学院会议室召开了“书记官专业论证会”。李国艳副院长、高教研究室马希才副主任和教务处实训科陈潇科长应邀参加了会议。会上,李院长向各位专家颁发了聘书,并代表学院作了重要讲话。各位专家也都为书记官专业的教学计划、培养方式和办学特点等方面提出了许多非常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此次会议的召开为书记官专业的建设和发展打开了一个非常良好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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