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庭审引入法律教学

[2007-07-05]

    为了进一步提高“法律基础”课的教学质量和效果,增强我院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本学期法律系加大了“法律基础”课的实践教学力度。继5月29日一起刑事案件在我院顺利公开审理后,7月4日下午,法律系再一次邀请沙河口区法院到我院为广大师生公开审理又一起刑事案件。我院副院长李国艳、教务处处长林桂花、副处长田鸣、督导室副主任包呼和、社会事业系书记周瑜弘等也一起旁听了此次案件的公开审理。

    两次的法庭旁听在我院师生中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受到了广大师生、包括社会有关人士的一致好评。本次开庭审理案件中被告人的年龄与旁听的学生们相仿,但他却已经是累犯。这种残酷的现实震撼着在场每一位学生的心。旁听也使学生们更真实的感受到了法律的权威和尊严,了解到法律的准绳不能逾越。否则不仅葬送了自己美好的前程,同时也给家人和社会造成很大的伤害。

    审判结束后,李国艳副院长代表学院向长期以来对我院教育教学改革给予大力支持的沙河口区法院和检察院、特别是今天到场的所有司法工作者表示衷心的感谢,并对法律系多年来在法律教育教学中所做的成绩给予充分的肯定。随后,沙河口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王洋和辽宁新世纪律师事务所谭吉川律师又分别作了精彩的演讲。作为司法工作者,他们希望我院的每一位学生都要知法、懂法、守法,做一个合格的公民;作为我院的优秀毕业生,他们都为母校今天的成就和辉煌感到骄傲,并衷心祝愿母校的明天会更好。

                                                    法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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