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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院被辽宁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授予“2008届辽宁省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先进事迹活动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其中王和平同志在开展宣传省优秀毕业生先进事迹活动中,被评为“优秀个人”。
2008年,我院共计83人荣获“辽宁省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学院通过网站、校报、宣传板报、校园广播等多种形式对省优秀毕业生的先进事迹进行了大力宣传。宣传省优秀毕业生先进事迹是加强就业指导和开展毕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树立典型、学习先进、弘扬正气的重要举措。我院通过展示省优秀毕业生风采,为在校大学生树立了学习榜样,营造了良好的学习氛围。
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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